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興平市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興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1、市政府領導及其分工(市政府辦公室負責);
2、市政府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市編辦負責);
3、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市發改局負責);
4、市政府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市政府辦公室負責);
5、市政府文件(市政府辦公室負責);
6、市政府規章和工作規則(市司法局負責);
7、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各類報告(市政府辦公室負責);
8、市政府人事任免(市政府辦公室負責);
9、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數據(市統計局負責);
10、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市財政局負責);
11、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市發改局負責);
12、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市扶貧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
13、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咸陽市生態環境局興平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衛健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負責);
14、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市政府應急辦公室負責);需要主動公開的其他類政府信息。市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按年度進行更新和調整。
(二)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的市政府信息通過興平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ustgoodz.com/)、微信公眾號“興平發布”、政府新聞發布會和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知曉的方式進行公開。
市政務信息公開辦設立政務公開大屏,通過圖解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有條件的部門應設置信息公開欄、電子屏幕、電子觸摸屏、公共查閱室或公共查閱點等設施,方便公眾進行政府信息檢索、查詢、復制。市檔案館(地址:興平市縣門街27號政府院內,電話:029-38811595)作為查詢、利用市政府及其部門主動公開信息的場所,應為公眾做好服務工作。
(三)公開時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日內主動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目錄編排體系
興平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內容顯示區編排設計。分類導航區提供主題和體裁分類查詢功能;檢索區提供索引號和信息標題的查詢方式;目錄內容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信息名稱、索引號、公開機構、公開目錄類別、文件名稱、成文日期、公開日期、有效性等項目內容。
1.名稱(標題):名稱(標題)是指政府信息的標題。
2.索引號:索引號是xpszf加一組10位代碼,是每條政府公開信息的唯一識別代碼。例如:xpszf-2020-000737。
3.公開責任部門:是指政府信息公開的部門。
4.公開目錄類別:是指政府信息屬于哪個公開目錄。
5.公開形式:指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6.成文日期:指政府信息生成或變更的時間。
7.公開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指定的媒體上公開的時間。
8.有效性:指政府信息公開時限等情況。
9.詳細信息:指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
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提出
申請人可根據《興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第十三條提出申請,并填寫《興平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后)。
(一)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在興平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ustgoodz.com/)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直接在線提交。也可以下載《申請表》, 點擊下載:興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政府及政府各部門的電子信箱,由相應的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受理。
(二)書面申請。申請人將填寫的《興平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信函、傳真發送到受理機構,并在信函、傳真的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三)口頭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申請公開市政府信息的受理
(一)受理機構:
市政務信息中心電話:029-38818192? 地址:縣門街東路政府大院? 聯系人:邊阿妮
由市政府各部門答復的申請,受理機構為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開機構。點擊查看:各部門聯系方式
(二)受理申請時間:
除節假日外,受理時間為正常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30-----12:00? ? 下午:14:30-----18:00)
(三)申請的辦理:
1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 、屬于免于公開范圍的,將告訴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 、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即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聯系方式。
4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即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5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即予答復;一般從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部門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
四、監督方式
申請人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興平市監察局投訴。
投訴電話:029-38822987
辦公地址:興平市縣門街市委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