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14349/2023-00865 | 簽發時間 | 2023-09-26 | ||
發布機構 | 興平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 | 興政辦函〔2023〕112號 |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主題詞 | |||
發文日期 | 2023-09-26 | 有效性 | |||
名稱 | 興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下達2023年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員安排工作計劃的通知 |
各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派出機構、直屬事業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退役軍人保障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加強新時代退役軍人工作的意見》(中發〔2019〕30號)、《退役軍人事務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7號)、《陜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咸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下達2023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員安排工作計劃的通知》(咸政辦函〔2023〕10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過2023年9月22日上午公開選崗現場會,現就下達2023年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員安排工作計劃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2023年退役士兵安排工作計劃,主要用于以下符合條件的兩類人員: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安排工作情形的2022年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之前入伍,符合入伍時有關政策且選擇安排工作的2022年退役士兵;符合《退役軍人事務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做好2023年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員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規定安排工作的退出消防員。
二、駐興中央國家機關直屬機構、企業事業單位和省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含省垂直管理系統相關下屬單位)安排退役士兵工作計劃和退出消防員安排工作計劃,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按照上級下達計劃、結合安置任務實際分解,在中省單位提前辦理手續。
三、本次安置2023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員共28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18人,高中及以下10人。本次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人員按照崗位職能和退役士兵實際、依據人崗相適的原則,本次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安排方向為醫療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工業信息化局、商務局等一線工作人員,其余編制在政法委下屬的興平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服務中心,主要充實政法系統。所有安排工作人員務必于2023年9月30日前到安置單位報到。
四、安置計劃下達后,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及時按計劃接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員并安排上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變相拒絕接收,嚴禁以勞務派遣、公益性崗位等臨時性用工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堅決杜絕應付性安置、上崗即下崗現象,決不允許產生新的安置遺留問題。接收單位應從安置工作主管部門開具介紹信的1個月內安排上崗;對非因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員本人原因,接收單位未按照規定安排上崗的,應當從開具介紹信的當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平均工資80%的標準,逐月發給生活費直至上崗為止,并落實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對損害退役士兵權益的行為,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將依據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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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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